南宁市第二次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资源清查主要数据公报

  • 发布时间:2011-04-15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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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掌握我国R&D[1]活动情况,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宏观管理的需求,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统计局、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国防科工局于2009年联合开展了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2]。此次清查的标准时点为2009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9年度。清查对象是国民经济中R&D活动相对密集行业[3]的法人单位,涉及的范围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按照全国统一实施的清查方案,全市组织清查了1791个属于清查范围的法人单位,主要内容包括R&D人员、R&D经费、R&D项目(课题)[4]、各类研究开发机构以及R&D活动产出等情况。
在自治区R&D资源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在南宁市R&D资源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在各级R&D资源清查领导机构及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下,经过广大统计人员的艰苦努力,全市清查的数据采集、质量核查、
汇总及评估上报工作已经结束。根据国家和广西第二次R&D资源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市数据的审核反馈情况,现将我市R&D资源清查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R&D人员情况
2009年全市R&D人员17942人,占全区R&D人员的39.87%,其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11359人,占63.31%,比全区高7.09个百分点;女性人员5233人,占29.17%。
2009年按实际工作时间计算的R&D人员全时当量[5]11509.5人年,其中研究人员[6]6940.4人年,占60.30%,比全区高7.79个百分点。
按活动类型分,基础研究人员全时当量2114.6人年,占18.37%;应用研究人员4356.9人年,占37.85%;试验发展人员5036.9人年,占43.78%。
二、R&D经费情况
2009年全市R&D经费内部支出[7]14.86亿元,占全区经费总支出的31.48%,是2000年的5.07倍,年平均增长19.77%。R&D经费与当年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为0.97%。
按活动类型分,基础研究经费0.91亿元,占总支出6.78%;应用研究经费3.88亿元,占26.5%;试验发展经费10.07亿元,占67.78%。
按经费来源分,政府资金6.11亿元,占总经费来源41.11%;企业资金7.80亿元,占47.11%;国外资金0.06亿元,占0.40%;
 
其他资金0.89亿元,占5.99%。
按国民经济行业分,制造业R&D经费6.54亿元,占44.04%;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4.52亿元,占30.44%;教育2.66亿元,占17.91%,卫生0.19亿元,占1.28%(详见附表一)。
分县区看,R&D经费超过亿元的县区分别为:西乡塘区4.21亿元、高新区2.10亿元、青秀区3.17亿元、江南区1.22亿元(详见附表二)。
三、R&D项目(课题)情况
2009年全市共开展R&D项目8522项,占全区R&D项目的51.65%,其中中央经费项目74项,地方经费项目8448项;参加项目人员全时当量11199.8人年,项目经费[8]10.27亿元,占全区的27.97%,其中中央经费0.11亿元,地方经费10.16亿元。
在全部项目经费中,科研机构项目经费支出1.56亿元,占全市总项目经费的15.19%,高等学校项目经费支出2.04亿元,占19.86%,工业企业项目[9]经费支出5.52亿元,占53.75%,非工业企业项目经费支出0.74亿元,事业单位项目经费支出0.41亿元。
四、研究开发机构[10]情况
2009年全市有各类研究开发机构259个,占全区37.92%。机构中从事R&D活动的人员4539人;其中博士和硕士1383人,占19.85%。机构R&D经费6.72亿元,比2000年增长63.72%。机构中用于科研的仪器设备原价9.72亿元,是2000年的2.8倍。
按学科分,自然科学领域15个,占5.79%;农业科学领域25个,占9.65%;医药科学领域23个,占8.88%;工程与技术科学领域174个,占67.19%;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22个,占8.49%。
 
 
附表一                  2009年分行业R&D投入情况




 
 
 
 
 
 
 
附表二                  2009年各县区R&D投入情况

 

R&D人员全时当量

R&D经费

总量(人年)

比重(%

总量(万元)

比重(%

总计

11509.5

100.00

148575.6

100.00

农、林、牧、渔业

209

1.82

2289.6

1.54

制造业

2846

24.72

65439.2

44.04

建筑业

147

1.28

2374.5

1.60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83

0.72

1328.3

0.89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174

1.51

1529.2

1.07

金融业

32

0.28

396.6

0.27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85

0.74

676.8

0.46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2427

21.09

45220.3

30.44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9

0.34

577.9

0.39

教育

4149.5

36.05

26606.3

17.91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1302

11.31

1906.3

1.28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6

0.14

167.6

0.11




注:1、表中“#”为其中数;
 2、全市总量中含市直辖R&D人员全时当量2033人年及R&D经费15262万元。
 3、由于目前城区GDP不是按在地统计,与R&D统计范围不一致,所以不进行比重测算。
 
 
 
 
 
 
注释:
[1]R&D,即研究与试验发展,指在科学技术领域,为增加知识总量、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去创造新的应用而进行的系统的、创造性的活动,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三类活动。
基础研究:指为了获得关于现象和可观察事实的基本原理的新知识(揭示客观事物的本质、运动规律,获得新发展、新学说)而进行的实验性或理论性研究,它不以任何专门或特定的应用或使用为目的。
应用研究:也指为获得新知识而进行的创造性研究,主要针对某一特定的目的或目标。应用研究是为了确定基础研究成果可能的用途,或是为达到预定的目标探索应采取的新方法(原理性)或新途径。
试验发展:指利用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实际经验所获得的现有知识,为产生新的产品、材料和装置,建立新的工艺、系统和服务,以及对已产生和建立的上述各项作实质性的改进而进行的系统性工作。
[2]经国务院批准,科技部、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教育部和原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于2000年联合在全国开展了第一次全社会R&D资源清查工作。
[3] R&D活动相对密集行业依据第一次全国R&D资源清查及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摸底调查结果确定,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4]R&D项目(课题)指调查单位在当年立项并开展研究工作、以前年份立项仍继续进行研究的研究开发项目或课题,包括当年完成和年内研究工作已告失败的研发项目或课题。
[5]R&D人员全时当量是国际上通用的、用于比较科技人力投入的指标。指R&D全时人员(全年从事R&D活动累积工作时间占全部工作时间的90%及以上人员)工作量与非全时人员按实际工作时间折算的工作量之和。例如:有2个R&D全时人员(工作时间分别为0.9年和1年)和3个R&D非全时人员(工作时间分别为0.2年、0.3年和0.7年),则R&D人员全时当量=1+1+0.2+0.3+0.7=3.2(人年)。
[6]研究人员指R&D人员中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历(学位)的人员。
[7] R&D经费内部支出指调查单位在报告期年度用于内部开展R&D活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的实际支出。包括用于R&D项目(课题)活动的直接支出,以及间接用于R&D活动的管理、服务费、与R&D有关的基本建设支出以及外协加工费等。
[8] R&D项目经费支出指调查单位内部在报告期年度进行研发项目(课题)研究和试制等的实际支出。
[9]按工业项目经费支出分组不含工业企业立项经费不足10万元的项目。
 [10]研究开发机构包括各类独立的研究机构以及企事业单位办的非独立的研究开发机构。

 

R&D人员全时当量(人年)

R&D经费(万元)

R&D经费占GDP的比重(%

全 市

11509.5

148575.6

0.97

兴宁区

520.3

8283.4

_

青秀区

2356.8

31738.3

_

江南区

363

12199.7

_

西乡塘区

4427.4

42089.4

_

良庆区

121

5547.4

_

邕宁区

35

7235.4

_

高新区

1359

20965.4

_

经开区

51

577.3

_

武鸣县

112

1566.6

0.12

# 东盟经济园区

50

855.7

_

隆安县 

10

474.0

0.14

马山县

0

0

0

上林县 

5

8.5

0.003

宾阳县 

48

1652.9

0.19

 县 

68

975.2

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