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 发布时间:2020-03-31 11:52
- 来源:南宁市统计局
南宁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南宁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南宁市统计局
南宁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30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南府发〔2018〕12 号)要求,我市进行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18年度,普查对象是在我市范围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南宁市委、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全市各部门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艰辛努力以及全市普查对象的积极参与,南宁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方案设计、单位清查、现场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组织领导有力
2018年7月11日,南宁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文军担任组长的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由26个部门组成。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全市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乡镇、街道相应建立了普查机构,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做到组织保障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职,充分发挥各自职能,提供多方保障,确保了普查的顺利实施。
二、全面摸清家底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对国民经济进行的一次“全面体检”。2019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市7千多名基层普查人员克服重重困难,对在我市范围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逐一入户完成数据采集。通过这次普查,既摸清了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了我市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也掌握了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了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
三、采用科学方法
按照“确保质量、改革创新、突出重点、依法普查、共享成果”的原则,南宁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借鉴历次普查经验,切实加强方案设计,着力提高普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在《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南宁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南宁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办法》、《南宁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审核验收组织实施方案》等实施办法,为经济普查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制度性保障。在方法运用上,南宁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采取“地毯式”清查的方法,对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全面清查后,对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建筑业法人单位在其注册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数量众多的个体经营户采用抽样调查方法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样本登记。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能源生产与消费情况、生产能力、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根据不同普查对象,分别填报一套表单位普查表、非一套表单位普查表、个体经营户普查表和部门普查表。
四、创新普查方式
为减轻调查对象负担,提高工作效率,这次普查积极应用“多证合一”改革成果,大力提高部门参与程度。在清查和普查登记阶段,全面提高普查数据采集信息化水平,扩大联网直报单位范围,全面使用手持移动终端(PAD)采集数据,广泛应用行业代码自动识别赋码技术,普查数据生产全过程实行电子化、网络化,大大提高了数据采集处理效率。
五、强化执法监督
全市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人员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严格履行独立普查、独立报告职责,依法保护普查对象资料。通过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确保普查工作中造假作假责任追究到位。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动公开普查工作过程,自觉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
六、确保数据质量
南宁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全市各级普查机构狠抓源头数据质量,实时监控普查数据采集、上报,加强入户数据核实与业务指导,开展源头数据自查与抽查,坚持联动审核,及时消除差错,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为检验普查工作成效和普查数据质量,按照自治区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我市组织开展了经济普查事后质量抽查,抽查方式采用了“重新调查式”,取代以往将普查登记数据作为参考的“回访式”,抽查结果更为客观、准确。事后质量抽查结果表明,普查数据质量符合控制标准。
总体来看,南宁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充分运用了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与2013年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相比,2018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5.22万个,增长191.6%;从业人员203.06万人,增长21.0%;产业活动单位17.25万个,增长164.2%;个体经营户28.02万个。
南宁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单位基本情况
南宁市统计局
南宁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30日
根据南宁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单位的基本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8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5.22万个,比2013年末(2013年是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10.0万个,增长191.6%;产业活动单位17.25万个,增加10.72万个,增长164.2%;个体经营户28.02万个(详见表2-1)。
2018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4.69万个,占30.8%;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78万个,占18.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18万个,占7.7%。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8.2万个,占64.9%;住宿和餐饮业3.31万个,占11.8%;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2.64万个,占9.4%(详见表2-2)。
2018年末,全市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13.82万个,比2013年末增加9.77万个,增长241.2%。其中,内资企业占99.5%,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2%,外商投资企业占0.3%。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0.4%,私营企业占80.4%(详见表2-3)。
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03.06万人,比2013年末增加35.22万人,增长21.0%,其中女性从业人员79.31万人。第二产业的从业人员为64.19万人,减少8.49万人,下降11.7%;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为138.87万人,增加45.36万人,增长48.5%。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72.19万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35.98万人。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建筑业35.3万人,占17.4%; 制造业23.53万人,占11.6%;批发和零售业21.99万人,占10.8%。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39.36万人,占54.5%;住宿和餐饮业11.10万人,占15.4%;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6.8万人,占9.4%(详见表2-4)。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18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不含金融业)资产总计37187.57亿元,法人单位(不含金融业)负债合计23594.54亿元。
2018年,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不含金融业)实现营业收入12001.82亿元。(详见表2-5)。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受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本公报中的单位数、从业人员包含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和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数据;资产总计、负债合计、营业收入等3个指标包含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的广西电网公司南宁供电局及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的广西中烟工业公司南宁卷烟分厂数据。
[4]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南宁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三号)
——第二产业基本情况
南宁市统计局
南宁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30日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南宁市工业和建筑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南宁市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8572个,比2013年末增长86.2%;从业人员252579人,比2013年末下降34.0%。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8409个,占98.1%;港、澳、台商投资企业89个,占1.0%;外商投资企业74个,占0.9%。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109个,占全部企业的1.3%;集体企业77个,占0.9%;私营企业6670个,占77.8%。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89.9%,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6.9%,外商投资企业占3.2%。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的5.6%,集体企业占0.5%,私营企业占48.4%(详见表3-1)。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277个,制造业7997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98个,分别占3.2%、93.3%和3.5%。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企业法人单位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1.1%、8.0%和7.2%。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采矿业占1.2%,制造业占92.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占6.5%。在工业行业大类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0.8%、10.6%和10.0%(详见表3-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088.06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0.6%。负债合计1903.19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410.15亿元(详见表3-3)。
(三)主要产品产量。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详见表3-4。
二、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9001个,从业人员352950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62.3%和2.7%。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8983个,占99.8%。其中,国有企业占内资企业的0.2%,集体企业占0.2%,私营企业占80.9%。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9%。其中,国有企业占内资企业的0.5%,集体企业占1.6%,私营企业占28.7%(详见表3-5)。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18.6%,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7.1%,建筑安装业占13.1%,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51.2%。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57.1%,土木工程建筑业占26.2%,建筑安装业占6.7%,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10.1%(详见表3-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276.38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73%。负债合计1445.38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979.74亿元(详见表3-7)。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并包含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的广西电网公司南宁供电局及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的广西中烟工业公司南宁卷烟分厂。
[2]本公报中的单位数、从业人员、资产总计、负债合计、营业收入等5个指标包含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的广西电网公司南宁供电局及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的广西中烟工业公司南宁卷烟分厂数据。
[3]由于本公报中数据取值中包含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的广西电网公司南宁供电局及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的广西中烟工业公司南宁卷烟分厂数据,与自治区公报单独使用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等2个单位数据取值口径不完全一致,故自治区相关数据指标与全区14个市数据汇总数存在一定误差。
[4]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南宁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南宁市统计局
南宁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30日
根据南宁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46853个,从业人员219882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56.8%和19.4%。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55.9%,零售业占44.1%。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53.6%,零售业占46.4%(详见表4-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7%,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1%,外商投资企业占0.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6.9%,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1.4%,外商投资企业占1.6%(详见表4-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534.99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42.4%。其中,批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925.07亿元,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09.93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6.4%和80.1%。负债合计2541.47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822.00亿元(详见表4-3)。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3427个,从业人员139989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34.4%和20.8%(详见表4-4)。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3%,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2%,外商投资企业占0.5%。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8.3%,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1.6%,外商投资企业占0.1%(详见表4-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856.14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208%。负债合计4276.71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76.53亿元(详见表4-6)。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3035个,从业人员49800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59.6%和20.4%。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28.7%,餐饮业占71.3%。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43.5%,餐饮业占56.5%(详见表4-7)。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8%,外商投资企业占0.3%。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84.3%,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4.8%,外商投资企业占10.9%(详见表4-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37.05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73.0%。其中,住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4.02亿元,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3.02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70.5%和81.4%。负债合计108.79亿元。全年实现年营业收入75.20亿元(详见表4-9)。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9798个,从业人员68007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873.0%和164.6%(详见表4-10)。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6%,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1%,外商投资企业占0.3%。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7.0%,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1.1%,外商投资企业占1.9%(详见表4-1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49.46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29.6%。负债合计295.08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90.13亿元(详见表4-12)。
五、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7463个,比2013年末增长238.2%。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964个,物业管理企业1249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2729个,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48.9%、141.1%和344.5%。
2018年末,全市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为107394人,比2013年末增长70.7%。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28123人,物业管理企业52775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6694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8.3%、69.2%和125.7%(详见表4-1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全市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总计为9320.01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249.4%。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7446.9亿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227.06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36.2%和699.8%。负债合计7322.16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35.54亿元(详见表4-14)。
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27594个,从业人员177016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18.2%和93.7%。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6.8%,商务服务业占93.2%。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5.5%,商务服务业占94.5%(详见表4-15)。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6%,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2%,外商投资企业占0.2%。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7%,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1%,外商投资企业占0.2%(详见表4-1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449.22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30.8%。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7.55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341.67亿元。负债合计3790.15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36.95亿元(详见表4-17)。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南宁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五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二
南宁市统计局
南宁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30日
根据南宁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第三产业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1237个,从业人员78205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568.9%和110.8%(详见表5-1)。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6%,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2%,外商投资企业占0.2%。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6%,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1%,外商投资企业占0.3%(详见表5-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314.71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421.9%。负债合计721.50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08.04亿元(详见表5-3)。
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833个,从业人员22781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86.3%和18.8%。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232个,从业人员14885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8.4%和下降13.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92.27亿元。负债合计285.65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7.26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42.68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85.2%。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25.27亿元。
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4366个,从业人员24602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45.1%和123.6%(详见表5-4)。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1%,外商投资企业占0.1%。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3%,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1%,外商投资企业占0.6%(详见表5-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1.38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61.1%。负债合计33.21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8.51亿元(详见表5-6)。
四、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教育法人单位5338个,从业人员153149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71.9%和26.6%。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2898个,从业人员128107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7%和9.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9.02亿元。负债合计12.6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9.30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805.33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206.4%。本年支出(费用)合计296.63亿元。
五、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847个,从业人员74133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3.2%和34.7%。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455个,比2013年末下降18%,从业人员63792人,增长22.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0.83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721.3%。负债合计33.79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8.80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340.30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39.7%。本年支出(费用)合计274.65亿元。
六、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4000个,从业人员29578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54.6%和28.7%。其中,企业法人单位3665个,从业人员21208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39.4%和69.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85.63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77.4%。负债合计89.10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3.37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51.11亿元,比2013年末下降7.5%。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8.44亿元。
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18年末,全市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6059个,比2013年末增长9.1%,从业人员125415人,比2013年末增长10.3%。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的本年支出(费用)合计699.86亿元。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南宁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六号)
——部分新兴产业基本情况
南宁市统计局
南宁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30日
根据南宁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部分新兴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2018年末,南宁市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61个,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6.2%。其中,生物产业69个,占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42.86%;节能环保产业30个,占18.6%;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21个,占13.0%。
二、高技术制造业
2018年末,南宁市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98个,比2013年末增长15.3%;占规模以上制造业的比重为9.9%,比2013年提高1.1个百分点。
2018年,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R&D(全称研究与试验发展,以下简称R&D)经费支出9917.4万元,占规模以上制造业的比重为8.4%,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为0.15%。
2018年,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145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95件,分别比2013年增长57.6%和102.1%;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65.5%,比规模以上制造业平均水平高27.9个百分点。
三、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
2018年,开展R&D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10个,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1.1%。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2288人年。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11.81亿元,比2013年增长2.7%;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为0.53%。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1324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498件,分别比2013年增长104.0%和38.3%;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37.6%。
四、文化及相关产业
2018年末,全市有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14538个,从业人员93346人,资产总计817.70亿元。
2018年末,全市有经营性文化产业法人单位13732个,从业人员80412人,资产总计718.67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24.10亿元。
2018年末,全市有公益性文化事业(含社团)法人单位806个,从业人员12934人,资产总计99.03亿元,全年支出(费用)34.02亿元。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标准确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9大领域。
[3]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4]高技术制造业:按照《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高技术制造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中R&D投入强度相对高的制造业行业,包括:医药制造,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信息化学品制造等6大类。
[5]研究与试验发展:是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种类型。
[6]文化及相关产业: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范围包括:一是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具体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和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活动;二是为实现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所需的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和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包括制造和销售)等活动。
[7]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