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宁市投入产出调查试点工作-有关工作要求

  • 发布时间:2018-01-31 15:54
  • 来源:

  一、投入产出调查试点报表及工作总结报送有关要求
  (一)报送材料清单 
  1、2017年南宁市投入产出调查试点单位联络员表。 
  2、2017年南宁市投入产出调查试点报表(包括电子版、纸介质版)。 
  3、2017年南宁市投入产出调查试点单位工作总结(涵盖本单位关于2017年南宁市投入产出调查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情况;在填报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以及解决办法;本单位在此次试点工作中的特殊情况及处理办法;对我市正式开展2017年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二)报送材料时间 
  1、试点单位联络员表:9月30日前报送至相应县区(开发区)统计局,由县区(开发区)统计局统一汇总后报送给市统计局。 
  2、试点报表(重点表、典型表):10月27日前直接报送给市统计局。 
  3、试点单位工作总结:10月27日前直接报送给市统计局。 
  (三)报送方式: 
  电子方式和纸介质方式均要求报送。需注意以下事项: 
  1、请各试点单位及时报送试点单位联络员信息表,方便后续工作开展。 
  2、建议各试点单位先提前报送投入产出调查试点报表,市统计局审核无误后,再打印纸介质版本并盖章后再报送,避免多次报送纸介质报表材料的情况。 
  3、试点单位投入产出调查试点工作总结与定版后的试点报表打印版(盖章)一起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