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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南宁市投入产出调查试点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8-01-31 08:40
- 来源:
各有关县(区)、开发区统计局,各投入产出调查试点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投入产出调查试点工作的通知》及自治区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投入产出调查试点工作的通知》(桂统办字〔2017〕106号)文件精神,圆满完成南宁市投入产出试点工作任务,南宁市统计局决定在各有关县(区)、开发区开展投入产出调查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试点工作
投入产出调查是一项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调查结果为GDP核算提供基础数据,为反映全市经济结构、产业结构提供重要依据。通过调查试点工作,可以发现问题,完善调查方案,为南宁市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全面开展积累经验。因此,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加强组织和领导,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二、组织形式
南宁市统计局负责指导试点县(区)、开发区统计局开展2017年南宁市投入产出调查试点相关工作,试点县(区)、开发区统计局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和协调,试点单位配合统计部门开展调研工作,填写试点报表,对2017年南宁市投入产出调查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相关建议。
三、试点范围
全市选取工业、建筑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和仓储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教育、卫生等9个国民经济行业60个单位进行试点,试点单位名单及涉及县区、开发区参看附件1:《2017年南宁市投入产出调查试点单位名单》。
四、时间安排
试点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布置培训阶段,召开2017年南宁市投入产出调查试点培训会,布置调查试点工作,2017年 9月底前完成;第二阶段是基层填报阶段,开展企业调研,填写2017年南宁市投入产出调查试点报表,2017年10月底前完成;第三阶段是总结阶段,开展2017年南宁市投入产出调查试点总结,2017年11月底前完成。
五、其他事项
各调查试点单位(详见附件1)要落实一名联络员,并于9月30日前将联络员姓名、职务、电话上报所属的县(区)、开发区统计局负责人(详见附件2),各县(区)、开发区统计局汇总后上报市统计局核算科,联系人:岑英彩,联系电话: 5539382,电子信箱: gmjjhsk@ 163.com。
附件:
1、2017年南宁市投入产出调查试点单位名单
2、各县(区)、开发区统计局负责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南宁市统计局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