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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统干字〔2024〕5号
关于何志军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局各科(室)、中心:
经研究决定:
何志军同志任南宁市统计局农村统计科科长,免去其南宁市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科长职务。
刘雁同志任南宁市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科长,免去其南宁市统计局农村统计科科长职务。
南宁市统计局
2024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宁市统计局办公室 2024年5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