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统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2020-01-20 17:25
- 来源:南宁市统计局
南宁市统计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情况
2019年,南宁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行政审批局和市统计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本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局政务公开工作,各科室按职责分工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了电脑、打印机等必要的办公设备。形成了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制。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认真制定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制度,具体包括:南宁市统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南宁市统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南宁市统计局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南宁市统计局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南宁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南宁市统计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制度等,基本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或咨询政府信息,南宁市统计局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扎实开展政府信息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更新工作,及时补充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使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加全面、准确、完整。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为方便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主要包括:南宁市统计局网站、南宁市统计局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南宁市统计局网站是南宁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下的子网站,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网址为:http://tj.nanning.gov.cn。网站服务器由市大数据发展局统一管理维护,网站软硬件按等级保护要求配备防篡改、防攻击、防病毒和审计检测,我局负责网站的信息更新以及信息发布的审核。网站设有政务公开、通知公告、网上办事、统计数据、互动交流、专题报道和友情链接等栏目。积极做好网站信息更新工作,建立完善了网站的管理、维护、更新制度,更新内容分板块落实到科室,责任具体落实到人,做到有内容、有信息并及时进行更新。
严格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保障网站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及时,按照全国网站普查标准,及时规范录入主动公开信息内容,网站安全稳定有效运行。2019年,南宁市统计局网站总访问量为144337次。
2019年,我局通过政务网站累计公开政府信息773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09条。此外,我局严格按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文件报送工作的有关规定,在南宁市本级“一中心两馆”(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图书馆、市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开政府信息56条,方便市民查阅。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等监督情况
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开展局机关内设机构及二层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评议,重点检查制度和职责的落实情况,对不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的,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019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中,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中无违反有关规定情况。
(六)推进政务公开各项情况
2019年,我局围绕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桂办发﹝2016﹞39号)和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方案》(南办发﹝2016﹞107号),以及《2019年南宁市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南审批发﹝2019﹞93号),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1、权责清单公开情况。2019年,我局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和要求对权责清单实施了动态管理。此外,2019年1月23日于我局门户网站公开了南宁市统计局保留的共性力权责事项清单。
2、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情况。根据市财政局统一安排,我局及时公开了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有关信息。2019年3月19日,在门户网站发布《南宁市统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2019年9月23日,发布《2018年南宁市统计局机关部门决算公开》。
3、公共资源采购公开情况。2019年,我局通过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网站、南宁市统计局网站共发布开发维护服务等招投标信息、中标信息以及协议供货相关公告信息17条。(另有2项采购为续签合同)
4、依法行政公开情况。
2019年,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在门户网站上公开了一系列依法行政文件,包括南宁市统计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表、南宁市统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南宁市统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南宁市统计局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南宁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宁市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以及行政执法记录信息调阅监督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1 |
1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9 |
2213239.8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在推进政务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公开内容进一步深化、公开范围进一步拓宽,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公开意识还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中对经济形势和统计数据解读的深度力度不够等。
2020年,我局将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相关要求,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围绕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重点任务,聚焦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国民经济重点问题,结合我局工作实际,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重点做好以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大统计信息公开力度,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尤其加大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民生热点等方面信息公开的力度;二是组织本局干部职工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三是进一步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增强制度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为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保障。四是优化信息发布的平台建设,做好政策解读和数据解读,充分利用政府网站、 “一中心两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告栏、媒体等渠道公开政府信息,为群众获取信息提供便利条件;五是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业务水平,继续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引导公众规范申请,为公众提供更加完善和人性化的依申请公开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南宁市统计局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