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2021-01-25 08:59
  • 来源:南宁市统计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南宁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由南宁市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宁市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宁市嘉宾路1号,邮编:530022,电话:07715536628,电子邮箱:bgs5536628@sina.com)。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本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黄南方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局政务公开工作,各科室按职责分工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呈批、协调工作,局数据管理中心负责政府信息于政务网站、公众号平台的公开发布工作。形成了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制。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认真制定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制度,具体包括:南宁市统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南宁市统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南宁市统计局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南宁市统计局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南宁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南宁市统计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制度等,基本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为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南宁市统计局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扎实开展政府信息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更新工作。2020年9月,我局编制更新了《南宁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南宁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对主动公开信息的类别、内容、公开方式和公开时限进行了详细说明,使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加全面、准确、完整。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为方便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主要包括:南宁市统计局网站、南宁市统计局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南宁市统计局网站是南宁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下的子网站,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网址为:http://tj.nanning.gov.cn。网站服务器由市大数据发展局统一管理维护,网站软硬件按等级保护要求配备防篡改、防攻击、防病毒和审计检测,我局负责网站的信息更新以及信息发布的审核。网站设有政务公开、通知公告、网上办事、统计数据、互动交流、专题报道和友情链接等栏目。积极做好网站信息更新工作,建立完善了网站的管理、维护、更新制度,更新内容分板块落实到科室,责任具体落实到人,做到有内容、有信息并及时进行更新。

严格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保障网站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及时,按照全国网站普查标准,及时规范录入主动公开信息内容,网站安全稳定有效运行。2020年,南宁市统计局网站总访问量为159444次。

2020年,我局通过政务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包括统计工作动态、数据信息分析、经济指标等统计相关内容,及国家、自治区文件精神等内容)累计653 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92条。

此外,我局严格按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文件报送工作的有关规定,在南宁市本级一中心两馆(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图书馆、市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开政府信息38条,方便市民查阅。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等监督情况

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开展局机关内设机构及二层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评议,重点检查制度和职责的落实情况,对不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的,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020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中,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中无违反有关规定情况。

(六)推进政务公开各项情况

2020年,我局围绕《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桂办发﹝201639号)和《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方案》(南办发﹝2016107号),以及《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印发2020年南宁市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南审批发﹝202036号),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1、权责清单公开情况。按照《关于开展权责清单调整工作的通知》(南编办通〔202015号)精神,20207月我局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机构改革职能划转情况和自治区统计局发布的权责清单,对本部门权责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经统计,梳理后保留行政许可0项、行政处罚10项、行政强制0项、行政征收0项、行政给付0项、行政检查2 项、行政奖励7项、行政确认0项、行政裁决0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合计 21项。

我局按要求形成《南宁市统计局权责清单》,已组织我局统计执法监督局进行合法性审查,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后,于2020720日将权责清单在我局门户网站公布。

2、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情况。根据市财政局统一安排,我局及时公开了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有关信息。202063日,在门户网站发布《南宁市统计局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2020730日,发布《南宁市统计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南宁市统计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运行监控表》;2020923日,发布《2019年南宁市统计局机关部门决算公开》。

3、公共资源采购公开情况。2020年,我局通过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网站、南宁市统计局网站共发布开发维护服务等招投标信息、中标信息以及协议供货相关公告信息16条。

4、依法行政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制定并印发了《南宁市统计局2020年度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并依照方案全程使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对南宁市西乡塘区、邕宁区、上林县、宾阳县、横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7个县区、开发区开展了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每个县区各抽取2个专业(国家统计督察已对隆安县、横县工业和批零贸易专业开展“双随机”抽查,本着不重复抽取的原则,市级“双随机”执法工作中不再重复检查),每个专业抽查企业5家,总计65家,检查结果已按要求录入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目录清单及处罚信息已按照时限要求在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在推进政务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公开内容进一步深化、公开范围进一步拓宽,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公开意识还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中对经济形势和统计数据解读的深度力度不够等。

 2021年,我局将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相关要求,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围绕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重点任务,聚焦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国民经济重点问题,结合我局工作实际,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重点做好以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大统计信息公开力度,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尤其加大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民生热点等方面信息公开的力度;二是组织本局干部职工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三是进一步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增强制度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为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保障。四是优化信息发布的平台建设,做好政策解读和数据解读,充分利用政府网站、一中心两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告栏、媒体等渠道公开政府信息,为群众获取信息提供便利条件;五是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业务水平,继续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引导公众规范申请,为公众提供更加完善和人性化的依申请公开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南宁市统计局

202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