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2023-01-30 10:35
  • 来源:南宁市统计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南宁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由南宁市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宁市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宁市嘉宾路1号,邮编:530022,电话:0771-5536628,电子邮箱:bgs5536628@sina.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以及《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各类基础信息。2022年,我局在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547 条,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470条,涉及政务公开、统计数据等多方面内容。此外,我局严格按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文件报送工作的有关规定,在南宁市本级一中心两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开政府信息35条,方便市民查阅参考。

二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权利规范透明运行。本年度,我局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跨部门联合检查全程使用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进行,检查对象的抽取、执法人员的匹配完全随机,并按时限要求录入检查结果;积极运用广西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对平台信息进行动态维护,并按时录入本年度行政处罚案件;年度内行政执法检查、行政处罚信息均按要求在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让行政执法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事项申请情况

我局制定了《南宁市统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2022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

我局组织人员系统梳理我局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存在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的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主要包括:南宁市统计局政务网站、南宁市统计局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等方式。

我局积极做好网站信息更新工作,建立完善了网站的管理、维护、更新制度。2022年,我局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547 条,总访问量为35万余次。

同时我局还不断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力度。 2022年,我局在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470条,微信小程序访问量15万人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等监督情况。

202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中,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中无违反有关规定情况。

(六)12345热线答复情况。我局在实际工作中既强调办理速度和时限,又注重办理质量,力争提前办结,提高办结率,形成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本着对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耐心对社会公众做好解释引导工作,热情回应群众诉求和关切。截至20221231日,我局在12345政府服务热线管理平台上共处办服务单18件,及时签收率100%,咨询类、投诉类服务单均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进一步拓宽公开范围,根据职责范围,充实完善了统计数据栏目,积极回应社会需求,不断增加《2021年南宁统计年鉴》《南宁市2021年劳动工资统计数据发布与解读》等主动公开的内容。公开内容进一步深化、公开范围进一步拓宽,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主动公开、公开载体、公开质量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距离公众期盼仍有差距,目前公众对数据的使用需求不断加大,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提高政务新媒体建设运维水平,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不断优化南宁市统计局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的发布、传播、互动、办事功能,推进政务新媒体、政府网站、政务一体化平台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提高政务新媒体主动推送政府信息力度,推动政务新媒体主动服务公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南宁市统计局

2023130